美国:旧关税被判无授权,换条款再给60国加税?
美国关税政策又换了一条法律路径。
7月23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,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对60个贸易伙伴的大部分输美商品征收10%或12.5%的附加关税。美方给出的理由,是相关经济体没有建立或有效执行针对所谓“强迫劳动产品”的进口禁令。
一次覆盖99.4%进口的关税行动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官方说明称,此次行动涉及美国前60大贸易伙伴,覆盖美国进口总额的99.4%。
已作出相关承诺的经济体适用10%税率,未作出承诺的经济体适用12.5%税率。部分原材料、美国国内供应不足的商品,以及可能对美国经济造成广泛冲击的商品,可以按程序申请豁免。
这已经不是针对某个国家或单一产业的关税措施,而是把劳工议题、产业保护和市场准入捆绑在一起,形成覆盖面更广的贸易门槛。
旧依据受限,美方迅速更换工具
美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裁定,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没有授权总统大规模征收关税。随后,美国总统特朗普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,对所有国家征收期限为150天的10%全球关税。
当这项临时措施即将到期,美方又转向第301条。
这说明,美国关税政策没有因为司法裁决退出,只是更换了法律路径。301调查过去主要用于处理被美方认定损害美国商业利益的外国政策,如今被进一步用于劳工和供应链问题。
高关税可能先考验美国企业
关税由进口环节征收,首先收到税单的是美国进口商。企业只能在压低供应商价格、削减自身利润和向消费者涨价之间寻找平衡。
新措施设置大量豁免条件,也说明美方知道全面加税可能反过来冲击本国供应链。如果某种原材料无法在美国以足够数量和合理价格生产,加税首先增加的可能是美国制造业成本。
此外,美方把自身劳工标准转化为贸易惩罚工具,也可能引发新的国际争议。美方强调这是为了治理全球供应链,反对者则质疑美国能否依据单方面调查,为数十个经济体同时制定贸易成本。
资料图:2026年4月15日,美国纽约和新泽西港集装箱码头。新华社记者张凤国摄。
接下来真正值得观察的,是相关经济体会选择谈判、调整规则、实施反制,还是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提出挑战。
美国想利用市场规模推动其他经济体改变政策,但如果关税工具扩张过快,也可能促使贸易伙伴加速寻找替代市场。